近日,家住杭州钱塘区的霍某某被警方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。就在这天夜里,她竟然从居住的14楼窗口,把家里垃圾直接往楼下丢,让邻居们愤怒不已。
她给出的理由,更让人瞠目结舌……
天上掉下个快递泡沫箱
里面还有冰袋
“你们快来看看,太过分了!楼上不知道谁扔下来一堆东西!”
6月11日晚上8点半不到,钱塘区前进派出所接到某小区居民报警称,小区有人高空抛物,严重影响公共安全。
民警火速到场。几位小区居民围在单元楼门口,说这堆东西一直没人来“认领”。
“还好这个点楼下没人,不然真出大事情了!”一位居民很生气。
民警蹲下来一看,草坪上是一堆快递袋盒泡沫箱,还有六包冰袋,应该是拆开了什么生鲜快递。再一摸冰袋,还是凉的,应该刚融化没多久。
更重要的细节是,快递袋上的信息似乎被撕掉了,因此看不出主人的具体住址。
这个情况,让民警眉头紧皱。他仔细观察可能丢垃圾的户型,迅速展开调查工作。几位警员在现场走访许久,一户一户排除可能性,最终锁定了高空抛物者霍某某。
当事人锁定
“嫌家里垃圾多,懒得下楼”
随后,民警上门依法将霍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。
43岁的霍某某是外来务工人员,和丈夫一起居住在该楼栋的14楼。面对警方的调查,霍某某如实供述了当天高空抛物的违法事实。
“我当时就是昏了头,不知道怎么了,就往下扔东西。”霍某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。
“不知道怎么了”是什么意思?民警追问。
霍某某低下头,回答说:“家里垃圾有点多,我忙了一天,懒得下楼,所以一时冲动就把垃圾从阳台窗户丢下去了。我想想,泡沫箱也不重,别人不会知道的。”
民警告知,万幸此次抛物未造成人员伤亡。所谓的一时冲动,并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。“没砸到人”也不能免除法律责任。
目前,霍某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警方提醒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就新增高空抛物相关规定。此外,若高空抛物致人受伤、财物损毁严重,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,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记者 李维和 通讯员 伊芳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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